要:简要;烦:烦琐。形容说话或写文章简明扼要;一点不罗嗦。
三国 魏 管辰《管辂别传》:“可谓要言不烦也。”
要言不烦主谓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见“言简意赅”(1117页)。
1.对词语的解释,一定要做到准确精当,要言不烦。
2.等等,可谓要言不烦,一语中的。
3.这家报社的社论总是要言不烦,而且见解精闢独到。
4.您这篇文章真是言简意该,要言不烦。
5.这段话要言不烦,对管仲做了全面的肯定性评价。
英语:brief and to the pointe
日语:言葉(ことば)が簡潔(かんけつ)でくどくない
德语:etwas kurz und bündig darle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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