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搀杂。把不同的事物或人混在一起;说成是相同的。
唐 韩愈《平淮西碑》:“万口和附,并为一谈。”
混为一谈动宾式;作谓语、宾语;用于否定句。
(一)混为一谈和“一概而论”;都含有“不加区别地一起加以谈论”的意思。但混为一谈多指不分是非好坏;不管性质根本不同;一律看待;“一概而论”多指不论彼此;不管具体情况;笼统对待。(二)混为一谈和“同日而语”都有“把不同的两个人或两件事物不加区别地放在一起谈”的意思。但“同日而语”是指把不同水平的两个人或两种事物既有本质差别;又往往有时间上的差异;多用于否定语气;混为一谈并不强调时间上的差别;也不限于用在否定语句中。
1.这明明就是两件事,你怎么可以牵强附会地混为一谈呢?
2.他错误的将命运与生命混为一谈。
3.足球和篮球,大家不能混为一谈。
4.这两件事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怎能混为一谈?
5.请别把这两件不相关的事情混为一谈。
英语:confuse sth.with sth.else
日语:ごちゃ混ぜに論(ろん)ずる,混同する
俄语:смéшивать одно с другим
德语:etwas mit etwas verwechseln <alles über einen Kamm scheren>
水缸里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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