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搀杂。把不同的事物或人混在一起;说成是相同的。
唐 韩愈《平淮西碑》:“万口和附,并为一谈。”
混为一谈动宾式;作谓语、宾语;用于否定句。
(一)混为一谈和“一概而论”;都含有“不加区别地一起加以谈论”的意思。但混为一谈多指不分是非好坏;不管性质根本不同;一律看待;“一概而论”多指不论彼此;不管具体情况;笼统对待。(二)混为一谈和“同日而语”都有“把不同的两个人或两件事物不加区别地放在一起谈”的意思。但“同日而语”是指把不同水平的两个人或两种事物既有本质差别;又往往有时间上的差异;多用于否定语气;混为一谈并不强调时间上的差别;也不限于用在否定语句中。
1.研究隋唐时期流外官及其相关制度时,既应该注意考察其与吏员之间在政治身份上的渊源,又不能不加区别地把它们混为一谈。
2.还需提醒的是这里的"夜读"不要混同于"晚自习",二者内涵相去甚远,万不可混为一谈。
3.大部分人将幸福与经济手段混为一谈,在他们看来,财富是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不论什么时代,社会情感都早已将财富变成了一种宗教。巴尔扎克。
4.你用隐喻时,前后不能混为一谈。也就是说,不要在开始的时候把一个东西称之为旗鱼,而后面又称之为沙漏。
5.你们这是什么逻辑啊,阿明是阿明,我高峰是高峰,怎么能混为一谈啊!这不是张冠李戴啊!
英语:confuse sth.with sth.else
日语:ごちゃ混ぜに論(ろん)ずる,混同する
俄语:смéшивать одно с другим
德语:etwas mit etwas verwechseln <alles über einen Kamm scheren>
水缸里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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