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多次;鲜:新奇。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shuò;屡次)见不鲜。”
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屡见不鲜复句式;作谓语、定语;指多次见到,并不新奇。
屡见不鲜和“司空见惯”都有见多了;不以为奇的意思。但屡见不鲜含有的“不足为奇”客观性强;语义重;“司空见惯”还可以表示“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主观性强。”
1.提到露阴癖这个词大家会想到什么?性骚扰?其实,在现实当中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2.石雷方一看到这场面,便感觉到驾驭赤磷飞鲨的一伙大汉或许是那海域之中屡见不鲜的大盗之流。
3.出错的故事屡见不鲜,可见今天的奢侈品行业不但要善于产品定位,更要精于海外政策。
4.吕布虽曾刺董,但其背主求荣之举,屡见不鲜,袁绍,虽有四世三公累累盛名,但观其心志,竟有不臣之意,而曹操,虽为丞相,其所行乃是王莽之举。
5.尤其是在一些刑事审判中,对于同一类案件,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在判决结果上往往可以同案不同刑,量刑畸轻畸重、罚不当罪等现象屡见不鲜。
英语:common sight
日语: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めずら)しくない
俄语:не редкость
德语:immer wieder vorkommen <keine Seltenheit sein>
马勺碰锅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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