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中的夜明珠。比喻极受钟爱的子女。
晋 傅玄《短歌行》:“昔君视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弃我沟渠。”
掌上明珠偏正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
1.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平时娇生惯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
2.范双城看得分明,又惊又喜——原来这个韶秀少女正是他的掌上明珠范媚!范媚瞻抬螓首,亦已望见父亲,愁眉稍展,急声叫道“爹爹快走!”。
3.母后武则天视太平如掌上明珠,对这个她唯一存活的女儿,她有着一种难以言表的补偿心理。
4.发育得很好的姑娘,今年才十五岁,细皮白肉,笑颜常开,她是母亲的掌上明珠,由于娇纵过度,她很小就进入了社交界。
5.我是家里的《掌上明珠》,随着《裸婚时代》的到来,《大女当嫁》,没有房子,只能《蜗居》,没有钱,只能和老公《一起来看流星雨》,许下一个《星语心愿》,希望以后可以《四世同堂。
英语:a bright pearl in the palm
日语:掌中(しょうちゅう)の玉(たま)
俄语:жемчужина на ладони <любимец>
手心里的玻璃球
尚有清容若其父(打一成语) | 手捧哥德巴赫猜想定理(打一成语) | 掬水月在手(打一成语) | 可堪对足下,清容若父存 (打成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