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定;告示:布告。①原指官府在新官上任或社会变乱后;为安定民心所发布的文告。②现借指把要办的事或问题预先通知下来;让大家有所准备。
清 黄小配《洪秀全演义》第25回:“李秀成全不费力,已拔了南康城……先出安民告示,次第收复汝宁、饶州各郡县。”
安民告示偏正式;作谓语、定语;形容提前通知人做好准备。
示;不能写作“是”。
1.大街小巷,只要是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都会有着雷家军士兵大声宣读安民告示。
2.第二道文书是发给霸州治下各县乡的,主要内容是安民告示,同时命令各地方政府要妥善安置好流离在外的百姓,并派人护送他们回归本乡。
3.庄少游心情沉重,发下安民告示,招募了几个文士接管县政,开始整顿政务。
4.程健上任后,发布安民告示,奖励捕盗,规定凡是有捕获蓝载者授予班行之职,赏赐钱五百贯,捕获蓝载以下义军首领者赏钱三百贯。
5.封闭城门,任何人没有我的命令不得进出,各处张贴安民告示,严明军纪,如有敢于骚扰百姓者,军法处置!另外,打开官仓,救济本城穷苦百姓!
英语:a notice to reassure the public <advance notice>
曹操怎知邹氏美 (打一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