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详细字义
◎ 七 qī
〈数〉
(1) (指事。从一ㄣ。画以纪数。本义:六加一的和)
(2) 同本义 [seven]
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说文》
其数七。——《礼记·月令》
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汉书·律历志》
七主星。——《大戴礼记·易本命》
七日得。——《易·既济》。虞注:“震为七。”
凡攻木之工七。——《周礼·考工记》
有子七人。——《诗·邶风·凯风》
(3) 又如:七宝(佛经上指金、银、琉璃、砗磲、玛璃、珍珠、玫瑰);七出(旧指休妻的七种理由:无子,淫泆报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年;七秩(七十大寿);七雄(指战国时秦、韩、魏、楚、燕、齐、赵七国)
(4) 七次 [seven times]。如:诸葛亮七擒孟获
词性变化
◎ 七 qī
〈名〉
(1) 文体名。亦称七体,骚体的一种 [a kind of literary form]。如:七体(沿袭汉·枚乘《七发》而成的一种文体;汉·傅毅有《七激》,刘广有《七兴》,曹植有《七启》,张协有《七命》)
(2) 旧时人死后每七天为一祭,直到四十九天为止 [seventh]。如:头七,二七,…
(3) 姓(明代有七希贤)
[①][qī]
[《廣韻》親吉切,入質,清。]
(1)数词。六加一所得之和。
(2)文体的一种。亦称七体,为赋的另一形式。南朝梁萧统《文选》列“七”为一门,收录枚乘《七发》八首,曹植《七启》八首,张协《七命》八首。
(3)旧俗人死后每七日一祭,俗称曰“七”。
(4)指西方。
(5)姓。明代有七希贤。见明凌迪知《万姓统谱》。
三峡七百里,惟言巫峡长。—— 唐朝·杨炯《巫峡》
乍可匆匆共百年,谁使遥遥期七夕。—— 唐朝·骆宾王《代女道士王灵妃赠道士李荣》
七夕来时先有期,洞房帘箔至今垂。—— 唐朝·李商隐《碧城三首》
捧月三更断,藏星七夕明。—— 唐朝·李商隐《咏云》
他乡逢七夕,旅馆益羁愁。不见穿针妇,空怀故国楼。—— 唐朝·孟浩然《他乡七夕》
七夕湖头闲眺望。风烟做出秋模样。不见云屏月帐。—— 宋朝·秦观《渔家傲·七夕湖头闲眺望》
只因七夕回天浪,添作湘妃泪两行。—— 唐朝·温庭筠《瑟瑟钗》
树列千秋胜,楼悬七夕针。—— 唐朝·温庭筠《洞户二十二韵》
七月七日一相见,相见故心终不移。—— 唐朝·元稹《古决绝词》
一年衔别怨,七夕始言归。—— 唐朝·杜审言《奉和七夕侍宴两仪殿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