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的声音压倒了主人的声音。比喻外来的或次要的事物占据了原有的或主要的事物的位置。喧:声音大;宾:客人;夺:压倒;超过。
清 阮葵生《茶余客话》:“余仿为之,香则喷鼻而酒味变矣。不论酒而论香,是为喧宾夺主。”
喧宾夺主主谓式;作主语、谓语、定语;含贬义。
喧;不能写作“暄”。
1.他们这样喧哗吵闹,完全无视台上表演者的存在,未免喧宾夺主了吧!
2.有时这个技巧也适得其反,重人物传记轻分析,不免有喧宾夺主之嫌。
3.我总是会有点担心,会不会喧宾夺主。
4.我们既然是客人,自然应该听主人的吩咐,怎么可以喧宾夺主呢?
5.虽说伴娘也要打扮,但若是比新娘还美丽,喧宾夺主,未免有点不妥。
英语:The secondary supersedes the primary.
日语:副次的(ふくじてき)なものが主要(しゅよう)なものを圧倒(あっとう)する
俄语:занимáть хозяйское место
德语:die Stimme des Gastes übertǒnt die des Gastgebers
法语:l'invité tapageur a supplanté le maǐtre de ma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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