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值得;歌:歌颂;赞扬;泣:流泪。形容英勇悲壮的事迹值得歌颂;并令人感动的流泪。
明 海瑞《方孝儒临麻姑仙坛记跋》:“追念及之,可歌可泣。”
可歌可泣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歌;不能写作“哥”。
1.古有大恒心者,以无上慧心,历经万苦千辛,欲斩心断心之桎梏,断世之束缚,无论成败,俱留下一段段多姿多彩,可歌可泣的传说给后人慢慢回味。
2.革命战争年代,儿童团员、共青团员创造了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3.深山射虎,只手降龙,十年岭峤镇南关,为罪为功,今日盖棺应论定;杰出武鸣,师出岳麓,一柱南天支大厦,可歌可泣,千秋信史有公评。
4.书上记载的那些动人心弦、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催人泪下。
5.一切见义勇为者,他们那可歌可泣的英雄行为,理应有更高的“见报率”和“出镜率”,从而增强激浊扬清的“正能量”。
英语:heroic and moving
日语:たたえるべきである,感動(かんどう)に値(あたい)する,悲壮(ひそう)である
俄语:достойно восхваления и прославления
德语:zum Singen verleiten und zu Trǎnen rühren <mitreiβ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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