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多次;鲜:新奇。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shuò;屡次)见不鲜。”
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屡见不鲜复句式;作谓语、定语;指多次见到,并不新奇。
屡见不鲜和“司空见惯”都有见多了;不以为奇的意思。但屡见不鲜含有的“不足为奇”客观性强;语义重;“司空见惯”还可以表示“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主观性强。”
1.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波称,类似帮助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套现的案例屡见不鲜,只要套现额度超过一定界限,就构成犯罪。
2.在封建社会,官场斗争极为复杂,兔死狗烹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许多有识之士,功名成就之时,激流勇退归隐山林。
3.就这样,两人走进一家斗兽场,当世好武之风盛行,为了磨砺自身,年轻人们投身其中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这也使得斗兽场成为了贵族们日常生活中最大的消遣。
4.这本就不符合规定,拿在古代这叫私设公堂,现在叫知法犯法,尽管这种事情现在已经是屡见不鲜,也成了整个公安系统的惯例,可毕竟是不能拿出台面上说的。
5.在全球需求的重心已向中国转移的行业,如钢铁、机车,如涡轮机、特种玻璃,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英语:common sight
日语: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めずら)しくない
俄语:не редкость
德语:immer wieder vorkommen <keine Seltenheit sein>
马勺碰锅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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