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哪怕;辞:言辞。哪里用得着担心没有话说呢?常与“欲加之罪”连用,表示坏人诬陷好人时,无端捏造罪名,还说得振振有词。
《左传·僖公十年》:“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何患无辞作分句;常与“欲加之罪”连用。
1.苛责简直无孔不入,没孔也能挖个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打狗不愁找不到棍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3.岳飞的死,真是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啊!
4.常言道得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想杀我,光明磊落的出手便了,何必加上许多不能自圆其说、强辞夺理的罪名?
5.还用问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