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
基础信息
成语读音:yǐ shēn shì fǎ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形式:ABCD式的成语 成语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正音:试;不能读作“sì”。
成语释义
身:亲身;指生命;试:尝试;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尝试法律。
成语出处
东汉 班固《汉书 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成语用法
以身试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成语辩形
以身试法和“知法犯法”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还要亲自去做。但以身试法偏重于亲自去做犯法的事;仅指犯法;“知法犯法”偏重于“明明知道犯法”;还故意违犯;并含有违犯规章制度等意思;应用范围较广。
成语典故
- 出处《汉书,王尊传》西汉时,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叫王尊。王尊从小死去父亲,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伯父家里比较贫穷,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这孩子最爱读书,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渐渐地,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一天他向伯父央求,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这时王尊才十三岁,伯父听后惊讶他说:“你还是个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玉尊说:“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不就行了吗?”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王尊当了几年听差,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长进很快。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被太守看中,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又过了几年,王尊辞去职务,攻读孺家经典,之后再被任用。由于他执法严正,逐步提升,当上了县令,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当时,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王尊一到那里,立即整顿吏治,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为下属作出榜样。法律无情,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搜刮大量民脂民膏,民愤极大,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这贪官入狱后,没几天就一病身亡。接着,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这样一来,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
成语造句
1.为了挣钱和提高考研培训学校的知名度等目的,不惜以身试法,利用群传播考研试题答案,造成部分科目答案大面积泄露。
2.法制宣传日,与你约法三章:1办事要依法而行,不可无法无天;2为人要法轮常转,宣扬法制;3不要以身试法,违法乱纪。祝你心中有法,一生平安快乐。
3.这些年我一直尝试着想要靠近那个地方,很遗憾,那里的火焰太诡异了,每次还没靠近我就感觉到性命受到威胁,终究不敢以身试法。
4.如黑恶势力团伙,连环杀人犯这些十恶不赦之徒,对于这些敢于面对死刑威胁,以身试法的不可救药的极度危险份子必须适用死刑,对他们的处死无疑是铲除了危害社会的毒瘤。
5.林坤堄也是胆大至极,知道自己身怀的功法能够克制纯阴功,便以身试法,幸好结局是美妙的,否则此刻普一接触可能就会失去再战之力,毕竟怎么说叶狂的修为也是和其相当。
成语翻译
英语:challenge the law personally
俄语:испытывать на себе строгость закона
法语:braver la loi <défier la loi>
字义分解
◎ 用,拿,把,将:以一当十。以苦为乐。以身作则。以邻为壑。以讹传讹。以往鉴来。
◎ 依然,顺,按照:以时启闭。物以类聚。
◎ 因为:以人废言。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 在,于(指时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以待时机。以儆效尤。
◎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以求。
◎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以前。以内。
◎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
◎ 古同“已”,已经。
◎ 太,甚:不以急乎?
◎ 及,连及:富以其邻。
◎ 按照预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试车。试图。试航。试问。尝试。试金石。
◎ 考,测验:试场。试卷。试题。笔试。考试。口试。
◎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