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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教

基础信息
  • 成语读音:yǐ fǎ wéi jiào
  •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 成语形式:ABCD式的成语
  • 成语色彩:中性成语
  •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 成语释义

    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成语出处

    《韩非子 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成语用法

    以法为教作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接龙
  • 以法为教—— 教一识百—— 百万雄兵—— 兵上神密—— 密不可分—— 分一杯羹—— 羹墙之思—— 思不出位—— 位不期骄—— 骄佚奢淫—— 淫学流说—— 说一不二
  • 字义分解
    ◎ 用,拿,把,将:以一当十。以苦为乐。以身作则。以邻为壑。以讹传讹。以往鉴来。
    ◎ 依然,顺,按照:以时启闭。物以类聚。
    ◎ 因为:以人废言。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 在,于(指时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以待时机。以儆效尤。
    ◎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以求。
    ◎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以前。以内。
    ◎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
    ◎ 古同“已”,已经。
    ◎ 太,甚:不以急乎?
    ◎ 及,连及:富以其邻。
    ◎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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